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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1-20  发布者:admin  阅读次数:0

党委统战部是学院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具体是:

一、全面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党委及行政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统战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学院统战工作计划和统战工作制度;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

二、健全和落实学院党委与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和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三、负责联系和接待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校调研,协助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

四、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组织和指导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开展工作,为学院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协同学院董事会、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察工作。

六、依托学院校友会,充分调动和发挥校友力量,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七、组织开展统战宣传、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校报、校刊、广播、网络的作用,形成人人关心统战工作、人人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适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掌握和及时反映基本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九、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按照学院党委《关于深化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加强和完善统战工作组织机构、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统战文件资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及时总结交流统战工作经验。

十、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